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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桂英 我于1997年2月间得法,大法的法理使我受益非浅。从得法修炼开始,不间断的学法,在证实大法中,也一直在做着自己应该做的事情。但在7.20前一天去当地信访办参加请愿,在邪恶的压力下,向当地派出所签了所谓的“保证”。现在我认识到了我所犯的错误,在此我严正声明,我所签的字及过去所说的话,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定修炼。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4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13/3007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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