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邢名风
我在公安局的逼迫下,我的家人和单位领导给我写了保证书,在此我严正声明一律作废。还大法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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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3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3/96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