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秀民 我98年3月15日开始修炼大法,身心得到了健康。99年7月20日后,邪恶要我写保证书,我顺从了邪恶,现在想起来,特别后悔,我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现在,我郑重声明以前向邪恶写的“保证书”作废。做一名合格的正法粒子,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5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14/30128.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