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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屈丽君

    我是1996年底得法的,得法前病魔缠身,孩子多,经济负担重,加之工作忙,身心几乎到了死亡的边缘,是大法救了我,是师父给了我一个健康的身体和净化了的心灵,此时难以表达我对慈悲伟大师尊的感激之情,千言万语化成一句话:法轮大法好!慈悲伟大的师父好!还我师父清白!

    2000年6月,我单位向上级争取要来一部分经费给离退休职工体检,每个人的体检表上最少都有一、两种病,而我没有,而且有的职工体检后住进了医院作手术治疗,他们不仅身心痛苦,治疗费还得个人写申请逐级上报审批,看到他们难受的样子我在想:如果他们都来修炼法轮功多好,既不受病魔的痛苦又给国家节约了经费,而且要真正走上修炼这条路,将是利国、利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想到这,我悟到:我应该去证实法,让更多的人得法。于是我去医院看望完病号后从医院出门直接就去公园炼功了,每天早晨很早去公园,炼了近半个多月。2000年7.20快到时,单位找我谈话(实际上是监控),要求我每天上午到人事科报到,这样我这个近60岁的退休职工每天都得顶着酷暑往单位来回跑六趟,直到晚上,还不能迟到。去单位八天,2000年7.20早过去了,7.25也过去了,还算完,到7.25半夜我家被盗,小偷从阳台爬上来进老伴的卧室偷走了他的手机,早晨我去单位给人事科长讲我要马上装防盗护拦,这才暂允许我不去单位了。上哪讲理去,小偷肆无忌胆地偷盗没人管,(我们单位家属楼经常被盗),而我这个炼功做好人的人反而被监控、审查。我炼功后身心都得到了净化,几年来,我没吃一片药,没打一次针,没伸手向领导要一分钱的医疗费,更没有给领导添过任何麻烦,而且多次向单位领导提出将每月100元的公费医疗费上缴或给别的需要的同志。

    2000年12月我去了北京,到了天安门警察不由分说地将行人往警车上哄,一车一车地拉到派出所,一个一个问:是不是炼法轮功的,问到我,我说是,这样又把我们分散到各个派出所。警察为了让我说出姓名、地址,五天提审了我三次,每次我都给他们洪法,我讲了修炼法轮功后身体的变化,思想境界的提高,心灵的净化,道德的回升。我说这么好的功法国家不让炼,你们是北京的警察,离中央近,你们多给政府反映反映情况,他们都答应了。后来我说了姓名、住址,去了驻京办,三天后单位派了两个人和一名警察将我接走。他们三人来京的费用四千元都从我的工资里扣去了。回来去派出所,派出所的意见是让单位带回做做工作,单位执意不管,而且坚持拘留后劳教,在拘留所呆了五天,后来我滴水不进,身体状况急剧下降才让回家。

    自焚事件出来后派出所叫我去谈“认识”,我说这些人不是炼功人,炼功人不能杀生,这样我又被送进洗脑班,一个月后又送去劳教一年,因体检血压高达230/100,心率120/分,劳教所不收,又送回洗脑班。70多天的洗脑班结束后,单位让我上班,这样坚持上了一个多月班时,老伴又患急性甲状腺病,需外地治疗,也不让我去陪护,我们的孩子都不在身边,他只好自己一个人去住院治疗,自己照顾自己,两次住院第一次四十多天,第二次近两个月,都是他自己去,七十多岁的老人,如果是他们自己的亲人又如何面对?我在洗脑班期间邪恶之徒多次要挟他写保证(因要给我办所谓的保外就医),他不知写了多少次,洗脑班结束后他才告诉我。这次2002年3月底,我们单位又让我写“认识”,我不在家,老伴在家,单位来人又要挟他如果我不写“认识材料”,就要停止我女儿的工作,把我送去洗脑班等等,他怕我去洗脑班离开他,他怕七十多岁身边没人照顾,他怕……老伴背着我写了一份“认识材料”亲自送到我单位,后来他才向我透露。虽然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他写的一句话、一个字,但当我知道这件事后我的心在流血,我真为他难过、悲哀,他又造下了大业……。

    为此我严正声明:我老伴现在和过去所写的一切“认识、揭发材料”一律作废。并再次严正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写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一律作废。今后紧随师父助师正法,跟上正法进程。并通过《明慧网》千遍万遍喊出我在天安门前没能喊出的声音:法轮大法好!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4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15/302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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