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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桂芳

    我1998年3月得法,修炼后身心都得到了净化。在修炼过程中,我被恶警拘留过三次,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有很多执著心,被邪恶钻了空子,在邪恶的逼迫下,做了一个大法弟子绝对不能做的事,写了作为大法弟子绝对不该写的东西,虽然是违心的,却起到了破坏大法、损害大法的作用,我心里痛悔不已。为了挽回我对大法造成的损失,现在我严正声明:在邪恶的逼迫下,我以前所做所写的一律作废!重新加入正法中来,加紧学法,加倍弥补,紧跟师父正法进程,用实际行动向世人讲清真相,证实大法,做一名真正的大法粒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4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15/302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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