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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颖 我是中国某中学的学生。学校为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任务,强迫全校师生在损害法轮大法声誉的条幅上签名。签名的顺序非常严格:学校校长不时在会场巡视,每人排队签名,签一个划掉一个名字。当时由于自己正念不强,只想到这不是自愿的,便违心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让邪恶钻了空子。在此严正声明:原来签名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5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17/303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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