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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陈代芳

    师父说:“强制改变不了人心”。

    我96年有幸修大法,2000年10月以前在劳教所,在高压及洗脑材料的灌输下,神志不清时违心的写了一个大法弟子不应写的东西,这是对大法的侮辱,同时也给自己修炼道路增加了污点。在此严正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写的、包括他人代写的(不符合真善忍大法的),及所谓接受洗脑之类的东西一律作废。我要坚修大法,完成历史赋予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使命。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4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17/303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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