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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俊朝 我于99年7月20日前因上访被送回本地教育中心。由于学法不深,执著太重,违心写下对师尊与大法不利的保证书,给大法造成极坏的影响。我深感后悔。在此我声明,以前所写的和所说的一切保证全部作废。加倍弥补过失,不负师父的慈悲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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