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杨芳
大法修炼者王杨芳郑重声明在劳教所期间所写的“悔过书”等一律作废,坚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3/96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