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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于淑华

    我是99年3月7日修炼法轮大法的,修炼期间身心健康。可是由于我学法不深,悟性差,7月20号以后不让炼了,我就不炼了,公安和居委会主任到家找我写“保证”,并按手印、交书。现在回想起来很内疚。

    法轮大法是正法。我修炼法轮大法身体各种疾病不翼而飞,能做到为别人着想。法轮大法有百利而无一害。以宇宙特性“真善忍”为标准修心重德,修到无私无我,先他后我,我就是本着这个标准去做的。所以我现在严正声明,所写的“保证”,按的手印全部作废。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用实际行动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4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18/304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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