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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秀华

    我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在99年7.20以后,电台、电视台、报纸对大法的恶毒攻击,栽赃陷害,在那铺天盖地的邪恶势力的迫害下,当时由于我自己对大法的认识不够清醒,对邪恶的旧势力所安排的分不清,做了一个修炼者不应该做的事,在“保证书、排查表”上,签了字。现在我严正声明当时在高压下,所写的一切作废。我要坚定修炼,讲清真象,正念除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4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18/304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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