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马凤芝 7.20后,我默认了别人替我写的“保证”,通过学法,我认识到这是配合了邪恶对大法的迫害,今天特此声明作废。以后绝不配合邪恶,坚定修炼大法,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4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18/30405.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