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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淑琴 我在派出所的签字,按的手印,包括家人所说的等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论、行为,声明一律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加强正念,坚定地维护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5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18/304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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