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艳
以前由于学法不深,在脑子不清醒的情况下,写过假保证,给我的修炼造成污点,今后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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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4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3/96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