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振全
我由于怕心没修去,执著常人的感情。在1999年所写的悔过书、保证书和一切违背大法的口头及书面材料,现声明一律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1/75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