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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任运旭

    我是96年底修炼法轮大法的,在2002年3月份,被非法拘留了15天,在拘留所里,我的妻子,被迫写了“保证书”。出来后,我更错误地写下了“悔过书”,错误地认为,反正没有几天了,不算什么。冷静下来后,回想起来,非常后悔,这是常人之心的表现,所以,我郑重地、发自内心地声明,一切“保证”都作废。洗刷污点,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5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21/305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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