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贵安
我于1999年8月初向单位领导写过“不炼功、不参加组织”等字,并交了大法的书,现在悟到错了,不符合大法的要求,在此严正声明:凡不符合大法的一切统统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元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1/75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