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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蒋敏士 我刚炼法轮大法的时候是为了身体好,做一个好人,告诉别人炼大法也是这个目的,没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是“610”、国保大队、派出所先后对我进行了长达19个月的非法关押;它们挖空心思地费尽了各种手段逼迫我写下了什么“认识”。为了向世人说明真相,我不能违背自己的良心--特此郑重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词、行为一律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4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23/3066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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