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逄玉绢
我与1999年7月24日为院党委写过保证书一份,现在郑重声明作废。我要在这个千载难逢的正法进程中,加倍努力向世人讲清真象,与邪恶势力斗争到底,挽回影响,跟师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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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3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3/96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