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素芬 自97年10月份得法后,我的身心受益,全家人的受益都很大,可由于对法理认识不深,在邪恶高压、欺骗下签了“保证”的手印、字,并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给大法和自己的修炼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在此严正声明:这一切作废!多发正念,讲清真象,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4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24/30721.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