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吉林省农安赵秀香
不管是自己写的和别人代写的所有对大法不利的书面文字材料和说过的错话,统统作废。决心坚修大法紧随师,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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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1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2/75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