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马小顺 我今年47岁。1994年10月开始修炼法轮功。2001年2月2日因证实、维护大法被迫害,判处劳教1年半,在劳教所,在邪恶的栽赃陷害、高压、欺骗下,由于自己有人的执著,在神志不清时,被迫写下了违背大法的东西。我现在严正声明,我在劳教所所写、所说、所做的一切违背大法的全部作废。我决心回到大法中坚定修炼,加倍弥补,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5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28/30935.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