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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马小顺

    我今年47岁。1994年10月开始修炼法轮功。2001年2月2日因证实、维护大法被迫害,判处劳教1年半,在劳教所,在邪恶的栽赃陷害、高压、欺骗下,由于自己有人的执著,在神志不清时,被迫写下了违背大法的东西。我现在严正声明,我在劳教所所写、所说、所做的一切违背大法的全部作废。我决心回到大法中坚定修炼,加倍弥补,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5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28/309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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