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卢志民
自从99年4.25以后,我体悟到了法轮大法是正法。我现在严正声明:以前对办事处、派出所所写的看好爱人、女儿的保证书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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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3.17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4/96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