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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春梅 我从97年修炼法轮功以来,身心受益,深深懂得了大法对社会、对人民是百利而无一害的。99年7.20,中国江泽民政府利用最恶毒的手段迫害大法和学员,迫害我的家人,使他们不能上班,在强压下,我签字“保证”,我的所作所为是对大法的侮辱,对师父的不忠,我声明以前的签字作废。我要尽一切努力弥补自己的过错,跟上正法进程,向众生讲清真相,彻底铲除邪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4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31/310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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