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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蔡惠新 在看守所里,我在当地公安的压力下,他们用牵连单位、家庭、子女读书、工作的办法,逼我在很不情愿的情况下,写了“保证书和悔过书”,做了不应该作的事,伤害了大法,对不起恩师。我感到非常伤心和内疚,这些都不是我自愿的,教训是深刻的。从而使我更加珍惜这得之不易得大法,更使我坚定不移地要修下去,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不负恩师苦度之恩。在这里我严正声明我写的“保证书和悔过书”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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