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俊瑛
自1999年7月22日之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今后要“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4/96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