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井桂花
因为我不识字,以前派出所逼我在他们写的东西上签名,不知道写了什么,但是这也是一个污点。现在我严正声明:我签字的内容全部作废。从现在开始坚修大法、弥补过错、助师正法,向世人讲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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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1/311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