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胜云
我自1998年1月修炼法轮大法以来,特别是7.20后我有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如:交书、签名等。现声明统统作废。今后自己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修炼人,维护大法,助师正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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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3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2/311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