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翠兰
我曾因进京护法被非法劳教一年,在释放后“洗脑班”中,由于自己有放不下的常人心,在人心的诱惑下,明知法好却说了违心的话,现在特此声明,从今以后我要坚定修炼,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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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5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2/311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