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康燕烁
7.20时,我在村干部及学校领导面前口头“表态”。现认识到其实质是自己的最大耻辱,修炼中的污点,现声明作废。以法为师,坚修大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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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5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2/311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