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慧芳
在99年7月20日后迫于压力我所写的所谓“保证书”作废。多发正念,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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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5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3/312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