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英娟、常峰午
本人所说所写违背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用讲清真象、正法、护法的实际行动洗刷污点,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2年6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4/312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