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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臧桂香 2000年春节,我去天安门打横幅,被警车带到北京第一分局,警察记录时打我,我很害怕,警察见我有怕心, 在记录上记了很多,我没看内容就签了名按了手印,我很内疚,很后悔。声明签字作废。 我在当地公安局被迫写的保证书,悔过书全部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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