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丽红
本人在99年后受邪恶迫害所写的一切“保证”全部作废。在正法期间加紧学法,讲清真象,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4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5/313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