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云
我在派出所时,因为自己的怕心及对大法认识不足,做了一个修炼人不应该做的事,特此严正声明,在派出所所说的“保证”的话一律作废。珍惜修炼机缘,紧跟师父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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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5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6/313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