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范瑞华
2001年5月19日,“610”到我家拿个“悔过书”过去叫我签字,我不签,邪恶之徒说:“你不签就带走”,我爱人不炼法轮功,他因为怕,就给我签了字。我声明作废。全面否定邪恶旧势力安排,坚定修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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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5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6/313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