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邵凤秋
99年月7月22日进京上访,回到单位后,由单位同志代写了一份保证书,现在通过学法知道错了。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我做过或说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和话及他人代写的保证书一律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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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3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5/96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