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希珍、韩嘉禄
我由于学法不深,在学校组织的诽谤活动中违心地签了名。现在严正声明: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2年6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9/314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