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爱玲

    我于96年3月得法,修炼大法已有6年多了,修大法不仅使我身体回复到最佳健康状态,而且提高了我的道德水平,净化了我的心灵。我于2001年11月份在功友家集体学法炼功时被派出所民警强行带走,并且非法送劳教所劳教,在那里他们对我进行了强制洗脑,在高压下,由于自己执著太重,学法不深,实修不够,正如师父说的:“为了执著、为了开脱自己,顺水推舟似的有意接受邪悟。”(《建议》)但是这一切都不是我内心情愿的。在“决裂书”上签字时,我痛苦不堪,泪如泉涌,我一方面想不能这样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不能破坏大法。可一方面对他们的迫害又忍受不了肉体的残酷刑罚,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事。违背了我的初衷,也成了终生的遗憾。我痛心疾首,追悔莫及。特此严正声明:我过去所说、所写的不利于大法、违背了大法、破坏了大法的一切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6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11/31541.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