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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马春英

    在北京四次证实大法,但每次去都不是真正地发自本性、放下生死而去。由于怕心和各种执著心太重,对法不是清醒地认识,前三次都没有达到证实法的目的,只有第四次,在天安门打出了“法轮大法好”的横幅,可是回到原地,由于怕劳教,在魔难中没有正念,在邪恶面前没有敢说真话------去北京证实法,邪恶之徒在我面前诽谤师父我也没有制止,没有向他们讲清真相的勇气,而是向邪恶妥协。每当想起就痛悔不已。现在严正声明:自从99年4月25日到现在所说所写的一切违心的话全部作废。坚修到底,尽自己一切能力做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不辜负师尊的慈悲苦度。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4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11/31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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