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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景凝

    我曾经在警察与我所谓的谈话记录稿上不情愿的签过名。其中有句“不炼”的话不是我的心里话,是被逼的。为此,我一直感到很内疚、难过,深感对不起师父,对不起法轮大法。我严正声明:该谈话记录稿及与此有关的声明作废。我将坚修大法紧随师,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6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11/31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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