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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爱莲

    我98年有幸得法,自从修炼法轮功后,我的身心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大法使我真正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懂得了人生的真正目的和意义,知道了真善忍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也是宇宙的最高法理。

    但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对法认识不足,在面对邪恶迫害时,没有用正念对待,做了一个修炼人不该做的事,特严正声明:从7.22后,自己及家人替我所写的“保证”及所做的不利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坚定修炼,以法为师,勇猛精进,做一个真正的大法粒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4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11/31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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