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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秀琴 我99年7月20日到北京正法回来以后,在本村旅馆被看管。我自己坚决不写“保证”,我儿子替我写了“保证不去北京”的话,我在此声明作废。我到北京两次以实际行动证实了大法,做了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6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11/3154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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