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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兰芳 今年4月的一天,我到一住处找人,由于两名大法弟子早已被抓,邪恶的警察在屋里蹲坑,把我抓到派出所。邪恶给我动用酷刑,逼我只要写个“与那两个被抓的大法弟子做的事无关”就放人。由于当时一念不正,动了常人之心,就写了这句话。放出后,通过学法我认识到做错了这件事,很痛心。我是师父的弟子,决不能向邪恶留任何文字。在此我严正声明:我所写的所说的不符合大法弟子标准的全部作废。今后继续助师正法,救渡众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6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12/316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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