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桂芹 在修炼当中自己有做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地方,在2002年2月6日写了“三书”,于1月份在派出所追问下,因自己有怕心而当着警察的面烧了大法资料。现在我郑重声明“三书”作废。烧大法资料是错误行为,我要去掉怕心,坚决修炼法轮大法,按大法的要求去做,要一修到底,早日达到大法弟子标准,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6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12/31611.html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