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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刘桂芹

    在修炼当中自己有做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地方,在2002年2月6日写了“三书”,于1月份在派出所追问下,因自己有怕心而当着警察的面烧了大法资料。现在我郑重声明“三书”作废。烧大法资料是错误行为,我要去掉怕心,坚决修炼法轮大法,按大法的要求去做,要一修到底,早日达到大法弟子标准,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6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12/31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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