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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桂兰、刘桂云

    我们是大法弟子,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曾在公安派出所写好条例的情况下(不练了、不进京、不集会)签了名;后来去北京上访时火车上查身份证问信不信法轮功,为了蒙混过去,也违心的说不信,之后一直后悔。

    通过不断学法和师父的经文,认识到了这是在配合邪恶,这样做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所以我们严正声明,我们所签的名和家人代签的名一律作废,就过不利于大法的话一律作废,以后一定要坚修大法紧随师,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5/96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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