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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燕燕 我由于学法不深,不能在法上认识法,放不下亲情,为了保儿子出监,一时邪悟,答应了公安提出的“两条”,并动员儿子也这样写。我的所做所为不但害了自己,更重要的是给大法抹了黑,造成了巨大损失,也让慈悲的师父痛心,我自己也痛悔万分。特此声明:我所讲的及家人所写的什么“保证”一律作废!我要精进实修,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1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19/320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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