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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曹占清、曹春香 本人给单位、派出所及街道办所写的“保证书”、“协议书”等,不是出自本人意愿,特此声明作废。今后愿为大法付出一切,勇猛精进。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2年4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19/320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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