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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蔡明杰 我在2002年1月28日那天,去看望一位被邪恶折磨20多天、通过绝食抗议归来的功友。刚到他家,派出所几个恶警就进来了。他们发现这位功友家有一些网上的材料,就开始怀疑了,问是不是我拿的,我说:“不是”,他们不相信,将我带到大东门派出所。派出所所长第一个对我大打出手,紧接着,恶警学着他的上司更加恶毒对我。后来我浑身抽缩,恶警才将勒紧的手铐松开。第二天的中午,家里人找到了这个派出所,找到了我,给我送来吃的喝的,恶警拿起我的东西大吃大喝。第三天由于家属频繁出现,由于自己法学的不好,常人情的执著放不下,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说了些不该说的话,配合了邪恶。“5.1”前夕,社区又让我写“保证”,虽然我没写出法轮功的字样,但还是配合了邪恶。所以严正声明:我所说所写的这一律作废。坚决不配合邪恶,全盘否定,清除旧邪恶势力的安排。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6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6/20/320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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