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胡青霞
1999年7月22日以后在公安局的压力下,写过保证书,不进京、不串联、不在外边练功等不利于大法的话,声明作废,并坚修大法,做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5/9642.html